| 我要上課 | | 上課方式:面授課程 上課日期:2024/10/25 [詳細上課日期/地點] [其他地區/場次] 報名截止日:2024/10/23 課程費用:NT$3,500 線上報名優惠方案: .一律享有95折優惠 .早鳥票(開課一個月前報名)享有9折優惠 .團體3人以上享有85折優惠 Ps.人工報名恕無法提供優惠 | | | 【遠距】ESG系列-S勞動檢查常見缺失之預防及改善課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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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全面擴大,
請注意勞資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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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缺失!
小心被勞檢人員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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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常見缺失之預防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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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擴編勞動檢查人力,今年下半年先增160名,明年再增160名,全數投入一般勞動條件檢查業務。中央與地方分進合擊的勞動檢查,傳統產業也好、服務業也好,乃至上市櫃公司,幾乎無一倖免。違反勞工法令者,除行政罰鍰外,企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也將被公布在主管機關網站,而且網路上有「求職小幫手」,把公司違反勞基法的資料直接整合到人力銀行上,企業形象勢將嚴重受損而永遠留下“前科”紀錄。人資主管及現場作業主管,不得不事先做好檢視內部規章制度及預防工作,以因應時下的勞動檢查。
歷年勞動檢查報告中,最常出現的違規事件是什麼?以「加班費未足額發給」居首位,其次為「連續工作超過12小時」、「連續工作7日以上」、「遲到扣款」、「工資未全額給付」及「請假休假」,都是勞基法《工資&工時》惹的禍。甚至是員工離職,當勞動契約結束時,才是爭議的開始,才是勞動檢查的來臨!
為使人資主管及現場作業主管於陪同勞動檢查時,能夠知所因應並化險為夷,並正確解讀勞基法《工資&工時》相關議題。本課程特地邀請人力資源勞工法律網/謝清風老師(勞雇雙贏顧問公司總經理、中正大學勞社法組/博士候選人、高考勞工行政及格、曾任職新北市勞工局暨勞委會勞動檢查員),以案例教學方式,帶您安然度過勞動檢查風暴,並進而建立穩固和諧的勞雇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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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力資源主辦人員及其主管
2. 中高階主管和幕僚機要人員
3. 勞務管理之企管顧問講師
4. 對勞動條件檢查有興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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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識勞動檢查機構及管轄範圍
2. 學習勞動檢查應對技巧
3. 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之分析
4. 掌握工資與工時連動相關議題
5. 建立穩固和諧的勞雇雙贏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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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課程內容 |
教學方式 |
一、 勞動檢查業務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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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勞動檢查
2. 地方勞動檢查
3. 科學園區勞動檢查
4. 經加區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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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勞動檢查通知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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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動檢查員至廠實施勞動檢查時
2. 勞工局通知,攜帶工資出勤相關資料至勞工局接受檢查
3. 老闆不在,或現場主管拒絕於訪談紀錄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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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勞動檢查處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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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務契約類型
2. 違反勞工法令之事實,該行為人及雇主均屬處罰之客體
3. 陪同檢查之人員是否為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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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勞動契約重點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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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歇業或轉讓,勞工不能勝任工作
2.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3. 未依規定辦理資遣通報,未給預告期,資遣費計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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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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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
2. 加班費給付不足額
3. 強制加班轉換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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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分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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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日工作時間超出12小時
2. 一個月加班時數超出4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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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分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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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依法給予喪假病假留職停薪
2. 未給予例假(連續工作7日以上)
3.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紀錄
4. 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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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分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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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依規定給予休假日出勤工資
2. 週休二日星期六出勤工資計算
3. 部分工時加班費加成給付之始點
4. 部分工時假日加班之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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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分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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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時薪低於109元
2. 遲到扣款超過應扣工資比例
3. 扣發全勤獎金致低於基本工資
4. 未辦妥離職交接逕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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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分析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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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依規定申報勞保投保薪資
2. 未依規定申報健保投保金額
3. 未依規定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
4. 工資、非工資、補助性、獎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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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勞動檢查常見違規案例分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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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
2. 未依規定核備工作規則
3. 未依法設立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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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勞動檢查後之陳述意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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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陳述意見書格式
2. 陳述意見書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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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況保留實際開課日期與講師或上述題綱變更權利,最新訊息請上網 http://dsa.ds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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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 實際開課日前三十日(含)以前申請退費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含預購點數);實際開課日前二十九日內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九十 。
- 實際開課後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 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 開課已逾三分之一者,得不予退費。 如主辦單位未能開班,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服務合約客戶使用經營管理加值點數完成報名,於開課前兩個工作天內取消報名,點數將照常扣抵。(點數需於合約起訖期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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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1起,鼎新開始實施電子發票,發票品名為「教育訓練費」
- 發票開立後無法任意更改,請您務必確認正確的統編及發票抬頭。如發票資訊有誤請於課前2天電話告知,若未回覆即視為資訊正確。
| | 課程洽詢 | 團體報名/課程諮詢:課程諮詢服務請來電:(02)8911-1688分機 2934、2460 鼎新知識學院 |
| 師資介紹 | 講師姓名:謝清風 講師簡介: 【專長】 人力資源勞工法律 【經歷】 1.鼎新知識學院/講師 2.職工福利協會/講師 3.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講師 4.104人資學院/諮詢顧問(勞工法令) 5.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委員(勞資關係) 6.台北地院/勞動調解委員 | |
| 上課日期 |
項次 | 課程日期 | 課程時間 | 課程時數 | 上課教室 |
第1天 | 2024/10/25 | 09:30~16:30 | 6小時 | 遠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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