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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方式:面授課程
上課日期:2020/12/11 [詳細上課日期/地點] [其他地區/場次]
報名截止日:2020/12/10
線上報名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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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時排班規劃/勞資會議紀錄&薪資結構

課程簡介:

2021全年工時排班規劃,貴司準備好了嗎
 

會議紀錄如何草擬,本課程提供範本,並就明年連續放假八次及全年排班規劃,一次搞定!

2021年工時排班規劃/勞資會議紀錄&薪資結構

 
明(民110)年全年工時排班規劃,準備好了嗎?請檢附例假、休息日及國定假日之全年度應放假日明細表或行事曆,並就延長工時、變形工時、輪班休息、例假調整及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等事項,提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會議紀錄,這是勞動檢查必查內容。人資勞務管理者,甚至最高經營決策者,不得不靜下心來,就明年一整年的工時排班規劃及薪資結構,全盤掌握大方向,尤其是新冠肺炎後疫情時代。
 
1.企業人力資源部門之主辦人員暨業務主管。
2.從事勞務管理之企管顧問講師。
3.想要瞭解工時制度及其相關勞務管理議題者。

課程全面掌握2021之全年工時為講授的主題,進而草擬明年工時規劃。
●講師教案融合實務輔導經驗、時事相關法令與上課學員分享,貼近第一線遇到的真實情境,並分享依法因應與處理爭議案件
●本課程以2021全年總共放假幾天?總工時共計多少小時?每月工時多少小時?幾個例假?幾個休息日?幾個國定假日,如果採用變形工時,全年是放假幾天?又如何規劃預排?

課程大綱 課程內容

一、2021工時概論

一、有哪6個連續假期?
二、連續假期在勞基法上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如果在各連續假期到班,其各該日之加班費如何計算?
三、春節期間,多請2天(2/8&9)特別休假,即可放假11天(2/6~16)。
四、中秋假期,多請3天(9/22~24)特別休假,即可放假9天(9/18~26)。
五、配合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以一天換一天的補行上班與調整放假,會發生哪幾次?
六、承上,民間企業如比照辦理,勞資會議紀錄應如何事先準備到位?
七、哪些勞務管理事項?必須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後,方得實施。本課程提供參考範本文字。
八、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以一天換一天的八週變形,但其間發生勞動契約終止或成立時,如何因應?
九、部分工時能否比照辦理?

二、2021
(民110)年工時排班規劃

一、全年總共幾個例假?幾個休息日?幾個國定假日?
二、勞工有五一勞動節,公務人員沒有,為什麼全年放假總日數卻是一樣的116天?
三、五一勞動節逢休息日應予補假一天?補休一天?
四、週休二日,但各該月份,又各放假幾天?有可能每月放假日數是固定的八天或月休六天嗎?
五、承上,如果真的月休八天或月休六天,其每月工資應該如何約定?薪資結構又應如何設計?
六、全年排班原則確定了,《做X天&放Y天》一直連續重複著,此《放Y天》所代表的涵義是什麼性質?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及所謂的「空班」。
七、承上,休息日、國定假日及「空班」之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
八、國定假日全年12天,並非徵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即可令勞工出勤,亦不得任雇主逕自為之。雇主應如何操作以符合法令要求?本課程提供參考範本文字。
九、如果採用變形工時,一年是放假幾天?又該如何規劃預排每月上班天數?每月工時各該是多少小時?
十、對於服務業勞工,人資工作者該如何規劃其每月上班天數?每月工時應該多少?在什麼情況下,應該給付加班費?
十一、於年底之前,人資主管如何一次到位地提出2021年的工時排班規劃報告?今(民109)年第4季勞資會議,如何拍板明年工時規劃,並載明於勞資會議紀錄裡。本課程提供參考範本文字。
十二、於官方公文上,經常出現「……出勤紀錄含全年度應放假日明細或行事曆」這一段文字,人資工作者應如何提早準備到位?本課程提供參考範本文字。

三、其他

一、勞基法最近6個月以來,新增修條文之解析及重要解釋函令分享。
二、特別休假由勞工排定之,因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或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採曆年制好?採周年制好?資方應如何操?作比較符合經營績效。
三、加班費內含於每月薪資總額,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資方應如何規畫而立於不敗之地?
四、加班工時已逾46小時,除了勇敢接受勞工局罰單之外,有無其他因應之道?
五、問題與討論。

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況保留實際開課日期與講師或上述題綱變更權利,最新訊息請上網 http://dsa.dsc.com.tw

 

備註
  1. 實際開課日前三十日(含)以前申請退費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含預購點數);實際開課日前二十九日內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九十 。
  2. 實際開課後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 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3. 開課已逾三分之一者,得不予退費。 如主辦單位未能開班,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4. 服務合約客戶使用經營管理加值點數完成報名,於開課前兩個工作天內取消報名,點數將照常扣抵。(點數需於合約起訖期間使用)
  5. 主辦單位視報名情況保留更動課程內容、時間、開課與否之權利!
  6. 2018/6/1起,鼎新開始實施電子發票,發票品名為「教育訓練費」
  7. 發票開立後無法任意更改,請您務必確認正確的統編及發票抬頭。如發票資訊有誤請於課前2天電話告知,若未回覆即視為資訊正確。

課程洽詢
團體報名/課程諮詢:
課程諮詢服務請來電:(02)8911-1688分機 2934、2460 鼎新知識學院

師資介紹
講師姓名:謝清風
講師簡介:
【專長】
人力資源勞工法律
【經歷】
1.鼎新知識學院/講師
2.職工福利協會/講師
3.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講師
4.104人資學院/諮詢顧問(勞工法令)
5.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委員(勞資關係)
6.台北地院/勞動調解委員

上課日期
項次課程日期課程時間課程時數上課教室
第1天2020/12/1109:30~16:306小時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22號(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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