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勞基法法定工時1週40小時,已於今(2015)年6月3日公布,並自2016年1月1日施行。加班時數46小時是否鬆綁?國定假日19日是否配套酌減?又,國定假日逢例假或其他無須出勤之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究竟是否真的補休一日?葫蘆裡賣甚麼藥?
勞基法工時制度的雜亂無章,從早期的1週48小時,到現在的2週84小時,,乃至2016來的1週40小時。加上例假日52個,國定假日19個及特別休假7~30個,有的月休6日,有的月休8日,或者比照行政機關辦公的週休2日,調整部分國定假日,只紀念不放假。此時「排班表」究應如何向最高主管說明清楚?又如何向員工解釋疑惑?如果碰上急單,或颱風天停班停課,於勞工權利意識抬頭及勞動檢查介入之下,五花八門的「工時爭議」必然一一浮現,勞動檢查來了,罰單來了,事業單位就列入「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專區」血汗工廠的黑名單。
勞動部表示,最近2年勞動條件檢查案件中,一直是以違反勞基法第24條規定的加班費高居第一位,足見「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血汗工廠之名,誠非空穴來風。據以計算加班費的每小時工資額,究竟是哪些薪資科目?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如何認定?一日工作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又如何化解?加班費、免稅薪資所得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之關係為何?休息日、國定假日、乃至週休二日之星期六的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一年的19個國定假日如何協商調移?加班費與補休間之合法轉換,關鍵點在哪裡?做2休2班表,一天工作12小時,是否應另行支付加班費?又,勞工請假後繼續工作,如何檢視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本課程由謝清風老師(歷經中華電信人資處→新北市勞工局→台大國家發展所→勞動部勞動條件司→中正法律所/勞社法組→法律所/博士班→管顧公司負責人)主講,以其精湛的勞工法學理論與實務歷練,協助人資工作者與法務同仁,正確解讀法定工時、變形工時、加班46小時計算範圍、加班費、加班補休轉換、天災出勤管理、責任制、值日值夜等有關工時等相關規定,更能於面臨勞動檢查時,化險為夷。